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机构及有关部门建立防汛监测预警体系,健全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及区域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对水资源及重要河段洪水、中小流域突发性山洪的监测与预警,提高水资源联合调度管理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预报预警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