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文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资料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水文监测所使用的专用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检定或者校准合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