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五条有效省、市(州)人民政府授权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察,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