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四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