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六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使用,优先支持通过工业用地整治改造、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建设中小企业园区,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