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辅警履行职责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辅警所在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赔偿。

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辅警依法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并给予处分或者处理。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