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章 招聘第十二条有效辅警招聘工作应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可以适当简化招聘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方法招聘。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