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