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者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