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算批复、资金下达、预算调整调剂时,应当同步批复下达绩效目标。

各部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应当同步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