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第四章 政务服务监督第三十六条有效畅通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信函投诉、网上投诉等线下线上反映渠道,完善“你呼我应”政务服务投诉反馈机制,实现12345热线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企业码等渠道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信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督促、整改、反馈机制,实现政务服务投诉有诉即办。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