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办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信用监管与惩戒淘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政务服务部门不得为申请人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制申请人接受中介服务。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