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办理第三十条有效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应当结合实际,为申请人提供以下便利服务:(一)为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优先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二)为确实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三)为申请人提供预约、错时、延时服务。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