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