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机关运行保障信息系统,推动数据融合共享,全面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信息化、智能化。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