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支持企业依托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与应用开发,实现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支持创新主体利用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发展新兴产业,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融合。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