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开展创新街区建设试点,推广“智慧岛”双创载体,打造高端双创生态。

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应当聚焦孵化成效、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机制,探索新型孵化业态。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