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工业遗产名录中的非物质工业遗产确定传承人,指导、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