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停车行为规范第三十二条有效宾馆、饭店、商场、娱乐等场所的经营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公共场地设置公共停车设施。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