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因法定节假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原因,公共停车设施不能满足社会停车需求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区域,也可以协调办公、商业、旅游、体育、娱乐等公共建筑和场地的管理单位临时向社会公众开放专用停车设施。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