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体育、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全民健身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宣传推广科学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