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围绕加快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发挥滨海新区创新引领、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优化科技创新空间布局,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