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本市科学技术工作,服务制造业立市战略,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部署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着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本市科学技术工作,支持民生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推动民生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