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有效本市制定科学技术专项计划,聚焦重大战略任务,开展科学技术创新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