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市发挥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优势,推动天津研发转化优势与北京创新资源紧密衔接,支持和推动共建产业技术联盟、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承接北京基础研究和原创成果在本市应用转化。

推动京津冀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创新型领军企业优化整合创新资源,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共建创新型产业集群。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