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第二十条有效特殊困难家庭的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申请房屋安全救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