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规划第二十一条有效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片区水系规划。城市片区水系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管理。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