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物业管理遵循党建引领、政府组织、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