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数据条例/第六章 数据安全第五十九条有效企业应当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提高设备、网络、业务系统的实时监测和安全检测能力。鼓励企业开展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溯源、数据备份、隐私计算等数据安全技术攻关和安全产品研发。加快培育数据安全骨干企业,构建良好数据安全产业生态。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