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