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对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以协议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