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