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参照地表同类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