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提高国际和区域链接能力。市人民政府应当与长三角区域、南京都市圈有关城市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对接,统筹空间资源利用,推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