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拆除。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