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五章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三十七条有效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已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建成投入使用,需要改建、扩建的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详细规划重新核定规划条件。建设项目应当依据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