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应当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城市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可持续。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