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和道路两侧植树,应当以本地树种和适宜本地生长的苗木为主。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修剪公共绿化的树木花草,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杂物,保持整洁、美观。

绿带、花坛(池)的边缘石应当保持完好、整洁。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