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辛村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考古发掘单位完成考古发掘后,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提供考古发掘报告、出土文物清单和保护意见。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