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海事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镇排水、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对船舶污染物送交、接收、转运和处置实施联合监管。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船舶污染物送交和通过船舶接收、转运船舶污染物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负责通过港口接收船舶污染物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负责属于危险废物的船舶污染物及其预处理产物在岸上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镇排水、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纳入市政管网或者公共转运处置系统的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在岸上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