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河湖岸线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保护利用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二)临水边界线、外缘边界线和功能区划及其保护措施;

(三)重点保护区域;

(四)其他应当纳入岸线保护规划的内容。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