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