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养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经检测评定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农村公路桥梁,及时采取限载、限行、禁行等措施,设置警示、绕行标志,并组织维修和加固、改建或者拆除重建。经检测发现农村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采取修复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