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第四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