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第三十九条有效社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职责,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以及保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