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爱国卫生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治理,实现全民共建共治共享。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