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十五条有效在促进生产文明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鼓励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鼓励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三)鼓励发展新兴绿色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生产精细化;(四)倡导生产活动中节约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推广绿色新能源的运用;(五)其他符合绿色环保生产方式的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