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基地建设与保护相关规划时,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县(区)人民政府引导建设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推进基地标准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