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涉及基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单位和个人的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基地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