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